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充分认识创新是第一动力,提供高质量科技供给,着力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号召,加快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让各类人才脱颖而出, 山西医科大学在保证特种医学学科发展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高特种医学学科建设能力和水平,结合特种医学一级学科建设现状,学校决定成立山西医科大学特种医学研究院。
研究院立足特种医学学科建设实际,在相关领域和方向开展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成果转化和学术交流,为建成国内一流的特种医学学科提供人才储备和智力支撑。研究院聚焦特殊环境、特殊行业、特殊领域的医学需求,重点着力国内外放射医学、法医学、职业病学领域的难点热点问题,从分子、细胞、 个体与人群水平入手,重点开展放射性分子影像诊疗理论与技术、法医司法鉴定关键理论与技术、职业损害防制的理论与技术方面的研究,力争科研水平和学术影响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特种医学研究院为依托研究机构,不定级别,不定编制,日常业务管理接受学校科学技术处指导,设院长1名,执行副院长1名,副院长2名。科学技术处负责对研究院完成工作职责任务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评估。